每年9月23日前要提出申請,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,否則就要等到明年。

【MyGoNews 林承志/台北報導】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要趕快,錯過了,就要等明年了。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副理江怡慧提醒民眾,趕快拿出稅單比一比,最少能夠節省5倍的地價稅。

即將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的地價稅,依法應於開徵前40日申請才能享有優惠稅率,也就是說義務人只要於每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,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,否則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適用。

江怡慧指出,依土地稅法規定,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適用條件為:一、土地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;二、申請當時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;三、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面積,都市土地以三公畝(90.75坪)為限,非都市土地以七公畝(211.75)為限;四、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者以一處為限。

江怡慧說明,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並不以「一戶為限」,因為當您有數間不動產,就可以詳細計算,要如何設籍,可以「節更多的稅額」,假設是直系親屬設有戶籍,如父母、岳父母,或是子女設籍,只要不是未成年受扶養親屬,且土地上並沒有其他非直系親屬的戶籍,就可以申辦。

舉例來說,所有權人有3戶房屋,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90.75坪,房屋均由直系親屬設戶籍,則3戶均可以適用優惠稅率,稅額馬上可以明顯降低,一般稅率是千分之十,而優惠稅率是千分之二,在稅基立即就降了4/5,提醒消費者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沈睡。